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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披露,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规定,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建筑物或设施,罚款2万元。 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粤穗交运罚〔2023〕3(2023)03290002号 。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 经调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认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滘水道进港大道蕉门桥旁涉嫌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依据《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给予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建筑物或设施,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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